一、业务类别
建安
二、业务概述
除下述允许不办理项目登记的情形以外,在我市各辖区承建工程项目的纳税人,均应办理工程项目登记,按项目申报纳税。下列情形可以不办理项目登记:1.个人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在我市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无需办理项目登记。2.单位纳税人在我市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 凡不属于总分包工程且工程合同金额小于100万元的,可以不办理工程项目登记。总分包工程的总包方或分包方必须办理工程项目登记,并且按项目申报纳税,否则将影响总分包税款的正确计算。
三、政策依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安税收项目管理升级系统上线的通告》(深地税告〔2012〕6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即办
五、办理程序
纳税人备齐申报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办理申报或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税收申报表》(BB070)
七、办理方式
到电子税务局办理,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