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建安
二、业务概述
现阶段特殊工程项目登记仅适用于在深圳市从事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网络、家庭装修工程的特定自开票纳税人。特殊工程一般具有数量多、金额小、付款方多、项目登记内容少的特点。 特殊工程项目登记是指符合规定的自开票纳税人,向注册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某项特殊工程项目登记,一经登记即可使用该特殊工程项目编号向同一类型的多个付款方自行开具建筑业发票,无需每项工程项目都办理登记,只需登记一次特殊工程项目类型即可。 根据我市建筑业税源管实际情况,目前特殊工程项目暂定为7个类型:供电、供水、通信、燃气安装、有线电视安装、网络安装、家庭装修。
三、政策依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安税收管理系统启用及有关征管事项的通告》(深地税告[2010]4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表》;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特殊工程项目合同复印件(验原件);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特种行业(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网络、通信)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5.《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