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征收
二、业务概述
误收多缴税款退抵税是指因税务机关误收或纳税人误缴而产生应退还给纳税人的税款,包括:误缴退税、查处及裁决退税、误征退税。
三、政策依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退抵税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1.SB032《退税申请表》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身份证复印件(个人)3.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不用提供)4.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复印件(正确和错误的完税凭证都要提供,验原件)5.《税务处理决定书》复印件(验原件)(查处类退税适用);6.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7.申报表复印件(供选)8.非居民企业授权委托书和商业登记证复印件(代扣代缴非居民退税需提供)9.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船税退税)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